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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8/04/26 18:01:05 浏览人数:

各部门:
根据《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8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全市宣传部长会议部署要求,以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积极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引导组织广大社科工作者凝心聚力,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智助新时代有福之州跨越发展。
二、课题分类
1.2018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3类。申报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10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项目立项时分别拨付90%、85%、70%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项目结项后拨付。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根据经费有关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报项目必须紧贴本年度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条目,原则上与课题指南一致。其中重大课题必须围绕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 “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有福之州”重大发展实践问题进行攻关研究。
3.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应用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应用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应用对策研究)。
4.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要坚持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学理阐释,着力推出体现理论功底、学术实力和研究水平的高质量高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党政实际工作部门人员申请应用对策研究类项目需具有科级以上职务。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硕士以上学位申请项目的,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项目参加人或推荐人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截至2018年4月30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未能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2018年度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
3.市社科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与其他受资助课题密切相关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申请材料中予以说明。项目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意见。
5.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类中的一种。论文、研究报告应在1年内完成,3个月内、6个月内分别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著作类应在2年内完成,6个月内、12个月内、18个月内分别提交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特殊情况需延期的,必须报经福州市社科规划办批准同意,每个课题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情况纳入项目信誉管理范围。 
6.项目负责人同期不能同题或以近似选题申报不同层级项目,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新课题。已承担国家、省(部)级、教育厅或同级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请。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各项目申请人须于2018年5月8日前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书》2份,匿名处理的《论证活页》7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电子材料:《2018年度福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清单》《申请书》《论证活页》的电子版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其中《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务必使用2018年版本,其它年度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桂苹         26296192 
 
     
 
 
                                              科研处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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