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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值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2 10:02:53 浏览人数: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清明节全体公民依法享受1天的假期。我校2013年清明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安排放假。
一、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7日公休日调至4月5日, 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
二、放假值班事项
1.行政带班人员值班职责
(1)做好有关通知的传达工作。(2)检查安全保卫、供水供电、医务、食堂值班人员、辅导员的工作情况。(3)接待来访者。(4)接收、转寄信件。(5)及时处理校内突发事件。(6)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
2.值班时间
8:00—次日8:00(24小时);
3.值班地点
行政带班湖前校区在校值班室3#-504,潘渡校区在学生食堂三楼,其余在各自岗位。
4.联系电话
1)湖前校区:
值班室:87716674 传真:83517313 保卫科:87713240 
2)潘渡校区值班电话:26295166
3)教育厅值班室:87870590
4)陈   武:13338292623    张   杰:13805096296
郭锦辉:13960928828    刘勇平:13599447889
5.值班表
领导带班
时 间
4
5
6
领导带班
杨忠祥
杨忠祥
黄克安
湖前校区
时 间
4
5
6
行政带班
曾慧萍余 香
章月萍、许秀萍
 杨 迪
后勤保卫
保卫科
郭锦辉
林志雄
林志雄
武书华
连丽贞
武书华
连丽贞
武书华
连丽贞
潘渡校区
时 间
4
5
6
行政带班
郭海云 
王志刚、陈柏良
 江速勇
保卫科
林枫
魏定荣
魏定荣
注:辅导员值班另行安排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后勤部门做好食堂、水电科人员值班安排,确保食堂、水电科正常运行。各系对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妥善安排,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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