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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1 18:07:39 浏览人数:

各单位:

我校2017年清明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安排放假。

一、放假时间安排

201742日至201744日放假,共3天。其中,41日(星期六)上班。

41日(周六)上43日(周一)的课,教务处协调好补课工作。

二、放假值班事项

行政值班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信息的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工作;(2)检查安全保卫、供水供电、医务、食堂等相关部门值班人员和辅导员的工作情况;(3)接待来访者;(4)接收、转寄信件;(5)及时处理校内突发事件;(6)做好行政值班记录和交接。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后勤管理处安排食堂、水电科人员值班,确保食堂、水电正常运行。各系要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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